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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申报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签字确认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10:13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申报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在编人员2018年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进行签字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认内容

院属各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核对《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起止时间、年工资总额、月平均工资等。

1.基本信息。重点核对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有误。

2.年工资总额。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82号),按照省社保局要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补贴、特殊补贴和绩效工资。我院2017年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为2017年1月-12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资+教龄补+无收入绩效工资标准的1.2倍。

3.工资起止时间。按照2017年工资实际发放月数计算。

4.月平均工资。个人年工资总额除以工资实际发放月数。

二、确认要求

1.对《申报表》中数据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须本人亲笔签名。

2.对《申报表》中数据存在异议时,不得在原表上修改,本人可到人事处复核。

3.签字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16:30。因涉及全院教职工2018年社会保险业务的正常办理,逾期未交回《申报表》,视为本人认同《申报表》中数据。

三、联络方式

联系人:贾雁芳13834505089 李 刚18834840999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