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便于人事信息统计,现请各单位人事代理教职工在人事系统中完善有关人事信息:
1.完善个人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情况;
2.从事岗位填写现岗位:管理或教学;
3.上传个人照片。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所属人员务必于9月13日前完成信息完善工作。
太原工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8日
上一篇:太原工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二)
下一篇:关于开展人事代理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