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太工院发﹝2023﹞63号),现将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6月30日—7月13日,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实施细则》(附件1)和《太原工业学院教辅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附件2)对竞聘人员开展评审推荐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和程序进行:
1. 6月30日—7月4日,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主系列(教师)申报人员向所承担工作的系(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进行申报,教辅及其他系列人员在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对照实施细则提交竞聘相关材料,并填写提交《岗位申报材料登记表》(附件3)和《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4)。
2. 7月5日—10日,以聘用工作组为单位比照聘用实施细则、对照竞聘条件、按照时间安排(附件5)前往相关部门对推荐人员《岗位申报材料登记表》(附件3)中内容进行核验盖章。
教师工作部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进行审核并盖章;教务部对申报人员竞聘条件中关于著作、教材和教学成果以及教学业绩情况进行审查并盖章;科学技术部对申报人员竞聘条件中关于科研奖、专利以及科研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并盖章。
3. 7月11日—13日,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按照聘用实施细则组织评审推荐,并将评审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推荐结果须经系部党政联席会(非教学单位经部务会)研究通过,形成推荐报告(附件6)。
二、学院组织收取竞聘材料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所有竞聘人员申报条件等相关事项审查、监督贯穿本次竞聘全过程。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机构成员与本次竞聘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发现上述情形,查实后取消相关人员竞聘资格。
2. 下一步工作安排请及时查看《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三)》。
联系电话:0351-3566069
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