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现将组建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
1,系(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一般由5~7人组成。组长由系(部)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党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
2. 非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非教学单位(部门)须对本单位现聘在教辅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摸底,本次有符合申报竞聘岗位等级的人员,应及时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般由3~5人组成(可在校内聘任)。
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对申报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推荐。主要对竞聘条件、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以及对学科建设的贡献进行评议,并向学院进行推荐。
二、各相关单位请于6月28日18:00前将组建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备案(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请及时查看《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二)》。
联系电话:0351-3566069
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