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请及时了解本单位在职职工是否有参战参试经历人员(一般指,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来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参战人员包括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参试退役人员是指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应上级部门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咨询、了解到本单位每个人情况,不能遗漏,如有此类人员,请于下周二前将名单报回人事处,如无此类人员也请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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