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总支:
根据省人社厅、省妇联《关于开展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山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参加2015年度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人选(单位)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依据《关于开展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山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5]571号)文件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请各党总支依据“三八红旗手”评审条件,组织推荐不超过1名参评人选。
三、请各党总支依据“三八红旗集体”评审条件,可组织推荐不超过1个参评单位。
四、学院根据推荐情况,将组织相应工作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条件评审推荐。
五、请各党总支于10月9日中午12:00前将《山西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各一式3份,A4纸打印,见附件2)报人事处,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_3566069@163.com。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