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结合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院拟在6月2日前完成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现将采集信息下发各单位。
一、数据采集范围
全院在职教职工(含2014年9月底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部分项目说明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核对《太原工业学院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确认表》,如无问题,需本人签字确认。
1.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均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唯一依据,如有异议,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
2.因我院未完成全员“三个时间”认定工作,2014年5月以前任命的科级以上干部,“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组织部确定结论确定;2013年7月以后新进人员,“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暂时依据身份证信息和工资审批表信息确定;其他人员“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暂以核查档案记载最早时间确定。如有异议请标注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备后期进一步修改完善。
3.各单位统一将教职工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电子版上传至人事处邮箱byronjanis@163.com。
此次数据采集工作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教职工本人,并与6月2日18:00时前将《太原工业学院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确认表》统一交回人事处(联系电话3566069)。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