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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提前到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时间:2014-12-09 11:18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人才队伍中,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关于省教育厅管理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请示>的批复》(晋人社事管函【2014310号)文件及相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国家统招20142015届毕业生及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招聘计划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太原工业学院提前到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附件1)。

五、招聘时间

2014121---2015年 4 月30日。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我院赴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太原工业学院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报名时间:在我院赴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提前通知。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工作人员赴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进行资格审核。

4.招聘测试

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分别在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基本素质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达3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达31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5.考核、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后,网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6.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太原工业学院网站公示。

7.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2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人事分管院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及复试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51-3567069  1375347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