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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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4-11-06 11:14    作者:     点击:

全院在职教职工:

    根据省社保局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从201411月起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全院在职教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别按比例增加,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赵敏瑜,联系电话356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