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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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价标准
时间:2021-11-12 17:40    作者:     点击: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等,立足学院事业长远发展、促进人才开发为导向,以科学评价为核心,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和教师学科特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本单位教师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应层级规定年限(破格申报的除外)、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为学院在聘(在岗)的教师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受到政务处分的兼职公职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不得申报。

二、申报类型

根据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质量与贡献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实际,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分为五个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

(1)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参见附件2教学型教师课程目录)。教学型教师由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确认。

(2)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

(3)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4)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一线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等专职工作人员,并讲授学生思政类课程、党课、学生军事训练、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课程,完成相应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要求。

(5)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的教师(评审条件继续执行晋教师〔2015〕28号文件)。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

1.坚持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晋教人〔2013〕59号)和《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办法》(太工院发〔2019〕45号)对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才能推荐申报。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人员,学院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2.对有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教师,应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相应处分。

3.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交的职称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做出承诺。发现并查实申报人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按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评。

(二)学历要求

1.具有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

2.晋升讲师职务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3.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晋升副教授(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破格晋升者,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三)任现职年限要求

1.晋升教授,须副教授任职满5年,即2016年底前聘任。

2.晋升副教授,须讲师任职满5年,即2016年底前聘任;或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2年,即2019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3.晋升讲师,须助教任职满4年,即2017年底前聘任;或硕士研究生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3年,即2018年底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

破格申报评审者,只准比上述规定任职时间提前2年。博士破格晋升副教授须试用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破格评审。

任职年限的计算,自学院下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后,未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的,其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任职时间。

(四)考核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正常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须满五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方可计入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破格晋升教授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都在合格以上,且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担任辅导员(班主任)要求

45周岁及以下晋升高一级职称青年教师,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及以上(只考核首次聘任)。

(六)参加培训要求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9号)精神,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完成继续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不做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准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办法》(太工党发〔2019〕16号)完成继续教育和培训,由教师工作部(处)审核。

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参评人员不做要求,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的参评人员在援派期间不做要求。

(七)转评要求

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先转评同级高校教师职务,不允许转系列、晋升一并进行。转评人员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有1篇(在规定的篇数内)到高校教师岗位后发表的论文,并达到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转评后取得职称任职年限与原同级职称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八)跨区域跨单位人才流动时的职称认定

由外省调入的人才,其职称按照《关于外省调入或整体划归我省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7〕21),由教育厅进行首次确认后聘任;由省内其他单位调入的人才,其职称需达到我院相应职称任职条件,经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认定后聘任。

(九)博士晋升职称须有来我院后的新成果,即本人以第一作者,太原工业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省级课题1项或满足晋升相应职称的其他应备条件之一。

四、晋升教授条件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学术创新的能力,并在教学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

(一)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副教授以来,完成过两门以上大学课程(科研教学型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可一门),其中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主讲课程须为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必须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2.受聘副教授以来,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200学时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00学时以上;科研教学型、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年均授课在60学时以上。“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教学课时按任职基本年限平均计算,申请破格晋升者,任职按实际年限计算。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对当年拟申报晋升教授的人员进行重点考察,确保其教学效果达到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

1.课题。受聘副教授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含省教育厅科研、教研项目),须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结题(项目任务书对结题无明确要求的须在3年内结题)。

(2)主持、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前3名)。

(3)主持完成一项横向课题项目并结题,自然科学类到款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经费到款10万元以上(需出具项目任务书、结题报告及学院财务部门到款收据)。

(4)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并结题(限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

2.论文。受聘副教授以来完成以下要求:

(1)正常晋升:

①教学型: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论文,其中1篇为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②教学科研型: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论文,其中2篇为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③科研教学型: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3篇为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④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论文,至少有1篇为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其中1篇为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2)破格晋升:要求5篇核心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须有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论文3篇以上,或1篇论文在《中国科学》发表;社会科学类须有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论文2篇以上,或1篇以上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3)申报晋升教授人员提交的国家级刊物论文中,须至少有一篇为国内学术期刊论文。

(三)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专著。在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的专著(独著、非合著、非编著)一部,理科字数不少于12万字,文科字数不少于18万字(文理科均不能多部累加)。专著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专著实行出版后次年外审制度。送审前,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主持省级以上课题计划任务书和结题报告;(2)3篇以上与本人专著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核心期刊论文;(3)专著出版之后在本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3件以上书评或被引用、转载情况。

2.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规划教材名单为准)并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以第一主编出版由国家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一部(须提供国家部委教育部门下达的组织编写教材文件)。

3.教学成果(下列3条之一)。

(1)教学奖。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或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前4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16年之前为一等奖)前3名;或省普通高校精品课程第1名负责人;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一次或二等奖二次,或省级一等奖三次。

(2)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担任国家级优质教学资源库主要负责人前2名;或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新专业主要带头人前2名;国家级特色专业及优势专业前3名;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前3名;或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前2名。

(3)在教研教改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学生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价近3年在学院排名均为前5%的教学型教师。

4.科研奖。①自然科学: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项前5名;或省部级政府部门科学技术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一等奖前2名。②社会科学: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2名;或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2名。

5.专利。获得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第1发明人),专利权人为学院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果转化推广效益(需提供签订的技术转让开发合同书、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和成果推广转化证明材料)。

6.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500万元以上),学院纯收入5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7.在产学研合作及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普及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学院纯收入10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四)艺术、体育专业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教师在满足晋升教授教学、科研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正常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两条),可申报晋升教授职务。艺术、体育教师或所教学生获多项奖项的,只按两项最高奖项计,其余只作参考。

1.美术学科

(1)受聘副教授以来,参加全国一级美展并获三等以上奖一项,或参加全国二级美展并获二等以上奖一项,或省美协各专业分会主办的展览作品获一等奖一项。

(2)由省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画册,每幅画册不少于50幅个人作品(外审)。

(3)在CSSCI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美术、设计作品二幅以上,或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美术、设计作品四幅以上,所发表作品均不少于1/2页面(若为发表在论文中的作品不可与发表论文重复计算)。

艺术设计、书法、摄影学科参照以上条件执行,摄影获奖条件仅限国家级奖。

2.体育学科

受聘副教授以来,教师或作为主教练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或破记录一次,或获第四、五、六名累计二次,或获第七、八名累计三次;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破记录累计两次,或获第四、五、六名累计三次,或获第七、八名累计四次(助理教练翻倍);或教师具有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有奥运会、亚运会或有二次全国运动会裁判经历。

(五)教学型教师补充条件

1.受聘副教授以来,在满足晋升教授教学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教授职务: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2)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1次。

(3)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排名第1名。

2.受聘副教授以来,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教授职务: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第2名、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第1名。

(2)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1次。

(3)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排名第2名。

3.受聘副教授以来,发表一篇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论文或二篇核心期刊论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教授职务: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第2名。

(2)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排名第3名。

(六)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补充条件

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在满足晋升教授教学必备、科研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两条),可申报晋升教授职务:

1.受聘副教授以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等国家级比赛一等奖奖项1次。

2.受聘副教授以来,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调研,作为负责人所起草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的高水平调研报告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后形成相关政策。

五、晋升副教授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上有较深入的研究。

(一)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二门以上课程(教学型教师须二门基础课),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须每年主讲至少一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受聘讲师以来,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200学时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00学时以上;科研教学型、专职辅导员型教师年均授课在60学时以上。“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教学课时按任职基本年限平均计算,申请破格晋升者,任职按实际年限计算。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当年拟申报晋升副教授的人员进行重点考察,确保其教学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

1.课题。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受聘讲师以来主持或参与(前5名)省部级科研或教研(教改)项目1项

2.论文。受聘讲师以来完成以下要求:

(1)教学型:受聘讲师以来,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发表2篇,其中1篇被核心期刊收录。如4篇论文全都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1篇发表在高于本校层次的学报。同时要求,必须是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报。

(2)教学科研型:4篇论文中有1篇为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或4篇中有2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

(3)科研教学型:4篇中有2篇为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或4篇中有3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

(4)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发表2篇,其中1篇被核心期刊收录。发表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如4篇论文全都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1篇发表在高于本校层次的学报。同时要求,必须是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报。

正常晋升的,在4篇论文中,教学型和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破格晋升不在此列)

破格晋升的,受聘讲师以来,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篇,其中须有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以上刊物论文2篇以上,或1篇以上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申报晋升副教授人员提交的国家级刊物论文中,须至少有一篇为国内学术期刊论文。

(三)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著作。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著作一部,理科字数不少于10万字,文科字数不少于12万字(不能几部累加)。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

2.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规划教材名单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不能累计)以上。

3.教学成果。(下列3条之一)

(1)教学奖。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或国家精品课程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16年之前为一等奖)前3名,或省普通高校精品课程第1名负责人,或参加“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得二等以上奖一次,或作为指导教师(前3名)指导大学生在国家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次或省级一等奖2次,或作为指导教师(前3名)指导大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省级一等奖3次。

(2)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担任国家级优质教学资源库主要负责人前3名,或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新专业主要带头人前3名,或国家级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前5名、省级前2名,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前5名、省级第2名,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前3名。

(3)在教研教改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学生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价近3年在学院排名均为前10%的教学型教师。

4.科研奖。

(1)自然科学: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4名或三等奖第1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

(2)社会科学: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4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1名。

5.专利。获得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第1发明人),专利权人为学院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果转化推广效益(需提供签订的技术转让开发合同书、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和成果推广转化证明材料)。

6.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300万元以上),学院纯收入3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7.在产学研合作及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普及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学院纯收入6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四)艺术、体育专业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教师在满足晋升副教授教学、科研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正常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两条),可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艺术、体育教师或所教高校学生获多项奖项的,只按两项最高奖项计,其余只作参考。

1.美术学科

(1)参加全国一级美展并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参加全国二级美展并获三等以上奖一项,或省美协各专业分会主办的展览作品获二等以上奖一项。

(2)由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画册,每幅画册不少于40幅。

(3)在CSSCI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美术、设计作品一幅以上,或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美术、设计作品二幅以上,作品不少于1/2页面。

艺术设计、书法、摄影学科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2.体育学科

受聘讲师以来,教师或作为主教练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一次以上;或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六名一次以上;或在山西省全民运动会、省外高校协作区比赛获得前两名累计二次以上;在山西省大学生比赛中获第一名累计2次以上(助理教练翻倍);或教师具有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有奥运会、亚运会或有二次全国运动会裁判经历。

(五)教学型教师补充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在满足晋升副教授教学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

2.获国家级教学竞赛奖1次。

3.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排名前4名。

(六)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补充条件

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在满足晋升副教授教学必备、科研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两条),可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

1.受聘讲师以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等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

2.受聘讲师以来,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调研,作为主要负责人(前2名)所起草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的高水平调研报告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后形成相关政策。

3.受聘讲师以来,主持省级(含省级教育、宣传主管部门)以上思政教育或学生管理类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2名)参与国家级思政教育或学生管理类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

六、晋升讲师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聘任为讲师。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二)教学业务必备条件

1.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考核教学效果良好。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须主讲不少于一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

2.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与讲师职务相应的教学水平。

3.高等学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三)科研业务必备条件

任助教或硕士毕业以后在高校教学岗位工作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没有高校助教经历、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不算。)

2.获得校级教学类成果奖一项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项前3名。

3.获得校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奖。

4.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类竞赛奖。

5.获得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专利须已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专利权人为学院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果转化推广效益(需提供签订的技术转让开发合同书、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和成果推广转化证明材料)。

6.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论文的基础上,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含)以上表彰;或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各类竞赛奖1次;或本人参加省级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获奖;或本人创建微博、微信个人公众号,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连续2年及以上持续开展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经学院组织鉴定内容和效果好;或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太原工业学院

             2021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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