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太工院发[2018]74号)文件及《关于绩效工资二级管理相关工作安排》(2019.1)和《绩效工资改革与二级拨款办法》(2019.7)的精神,要求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预拨款经费重新修订或制定《XXX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实施细则》。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上半年各教学系部已初步拟定了《XXX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实施细则》,由于学院根据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对绩效工资进行了增量改革,对拨款办法及标准进行了重新核算。现将核算完毕的预拨款经费通知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根据拨款经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或制定分配细则,在反复讨论的基础上,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XXX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实施细则》上报学院改革领导组审阅备案(人事处牵头代收)。
二、经审阅通过后,提交本单位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XXX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实施细则》须包括以下内容:
1.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领导组机构。
2.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原则(总则)及内容。
3.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实施范围。
4.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分配考核指标体系(含教学、科教研、及其他各项工作)
5.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办法及程序。
人事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