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206号)的要求,现对各单位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开展摸底统计。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全面调查核实、精准填写信息。根据填表说明填写《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表》,若“退休后已享受待遇情况”享受过待遇,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获得荣誉领取一次性补贴审核表》《退休人员提高退休比例审批表》等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基本情况表及佐证材料一同提交到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二层221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周三下午6点。
具体要求见附件,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