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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补充通知
时间:2018-12-25 19:17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聘任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太原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聘任工作补充办法》(太工院发201681号)(附件1),针对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竞岗聘用仅限201912月底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依据《太原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条件》(附件2)和《太原工业学院教辅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条件》(附件3)。

三、聘用程序

聘用采取个人申报、系(部)或单位推荐、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学院聘用等程序。

个人申报时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4)一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191218:00前报送人事处。

四、相关说明

任职年限、业绩等时间统计截止2019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