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文件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院面向社会全年招聘博士,经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拟聘博士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上一篇:关于院内选聘组织员、辅导员的补充通知
下一篇:关于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