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学院2019年下半年人事代理专任教师试用期已满,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非编人员管理办法》现将对所有试用期满的人事代理专任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请各用人单位本着对学院负责、对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形成考核报告(组织考核机构,考核程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认真进行考核,作出考核结论),做好此次考核工作。
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考核报告及考核表交人事处。
附件:太原工业学院试用期考核表
上一篇:关于许永刚等17名同志选聘为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下一篇:太原工业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