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优秀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现对我院优秀人才进行统计,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统计本单位优秀人才(凡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均按照“青年优秀人才”统计),填报《山西省优秀人才统计表》,并于11月28日上午11:4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rsc_3566069@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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