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请通知下列人员如实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引进)博士自评表》(附件1)或《太原工业学院(内培)博士自评表》(附件2),于2019年1月7日下午18点前报人事处。
需填报人员:
1、2010年以后进入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填写附件1);
2、学院培养且2010年后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填写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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