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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时间:2018-01-19 17:41    作者:     点击:

太原工业学院创建于1954年,其前身为“华北第五工业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太原工业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我院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民族不限,但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5.应聘人员应是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至优秀学生干部)。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为负责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为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太原工业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22日上午11:00—14:00新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老行政楼一楼会议室进行专项招聘。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批复后,在本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在相关高校组织现场招聘。

报名时所需材料:《太原工业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本科以上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式

招聘单位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具体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以语言能力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对应聘者综合素质、民族宗教政策掌握情况和高校思政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阎老师 联系电话: 0351-356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