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面试工作,确保面试顺利进行,考生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按指定时间到达抽签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
三、进入候考室后,请考生关闭通讯工具,装入信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后离开考场时领取。
四、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未进行面试的不准中途离开候考室。
四、考生应接受工作人员校验证件,发现替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工作人员组织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引导员带领下依次进入考场接受面试,不得私自进入面试区域。
六、面试时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序号,回答问题、教案及板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考场内工作人员暴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可能暴露身份的信息。
七、试讲过程不使用PPT授课。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业务素质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面试考场内有工作人员进行时间提示。
八、候考和面试期间请自觉维护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能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九、面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如需使用卫生间,请举手示意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十、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不得返回候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