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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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2024年职称评审导向说明(一)
时间:2024-03-04 11:17    作者:     点击:

为更好地推进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着力完善职称评审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的导向作用,适应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发展需要,现将2024年职称评审导向说明如下:

1. 学院动态调整《太原工业学院学术期刊等级目录》,形成《太原工业学院学术期刊等级目录》(2024版),由学院科学技术部负责修订。

2. 2023年职称上报审核过程中未予承认为省部级科研项目: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各类项目。

3. 申报教师高级职称的论文查重检测实行年度查重,每年仅安排一次查重工作。

4. 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考核相关要求请登录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网站-人事政策-职称政策栏目查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经历考核要求》,由学院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5.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鼓励执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我院职称评价标准专利条件项中,转化金额实施动态调整。

6. 正常晋升副教授条件中“正常晋升的,在4篇论文中,至少有1篇国内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教学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A、B类及以上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破格晋升不在此列)”修订为:“正常晋升的,在4篇论文中,至少有1篇国内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教学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均为来校后以第一作者、且以太原工业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的A、B类及以上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破格晋升不在此列)”。

未尽事宜待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再进行实施调整。

                    太原工业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