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太原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请通知参加2023年度博士科研工作专项考核人员(即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来/回校工作的博士人员),如需补充提交最新科研成果,请于9月3日16:00前交到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太原工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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