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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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对光荣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师进行认定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0 18:19    作者:     点击:

各党总支:

为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建立教师荣誉制度,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学院决定继续开展从教三十年的教师认定表彰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养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履行教师职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定对象为在编在岗教师,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

(3)认定对象为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在教学系部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或在教学系部承担实验实践教学的教辅人员。

(4)本年度认定对象需满足截止2024年9月1日(1994年9月1日前任教)。

(5)学院已表彰人员不再重复认定表彰。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太原工业学院从事高等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各党总支。

(二)各党总支初审推荐

各党总支依据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从教三十年教师进行审核推荐,经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拟认定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学院审核

相关单位对各党总支推荐的人员进行审核认定,并报学院审批。

(四)公示

通过认定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三、举办活动

学校对从教三十年教师认定制度化,对认定对象颁发荣誉纪念证书,并在教师节期间举行从教三十年教师座谈会、颁发荣誉证书等活动。

四、报送方式

各党总支应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将附件材料纸质版于7月15日18点前报人力资源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邮件到:rsc_3566069@tit.edu.cn,联系电话:3566069。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