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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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0 10:45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现组织开展我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已完成我院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并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我院在岗教师。

二、相关要求

(一)请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于3月21日10:00前到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师资培训科(崇德楼507室)报名。

(二)已入职我院,尚未进行岗前培训的博士教师,不参与本次申请认定工作。待报名参加并完成今年9月学院开展的岗前培训工作后,可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