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现组织开展我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已完成我院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并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我院在岗教师。
二、相关要求
(一)请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于3月21日10:00前到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师资培训科(崇德楼507室)报名。
(二)已入职我院,尚未进行岗前培训的博士教师,不参与本次申请认定工作。待报名参加并完成今年9月学院开展的岗前培训工作后,可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