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太工院发【2018】104号)文件精神,学院对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间新进及在职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经过个人材料申报(材料提交截止2023年9月5日)、系部初审、人力资源部汇总、报院人才工作领导组2023年9月18日研究同意,考核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考核人员共计12人,其中8人考核结果为合格,3人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1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9月18日-9月26日。如有异议,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至人力资源部,监督电话:0351-3566069。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相关待遇按照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