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攻读博士协议,攻读期限已结束但仍未完成学业,从2023年9月起需申请第一年延期或第二年延期的教职工,请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并于9月5日前将相关手续和攻读院校出具的延期攻读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
请需要申请变更攻读形式的教职工于9月3日前联系人力资源部,并于9月5日前将相关申请手续交回人力资源部。
太原工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日
上一篇:关于2023年晋升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报名情况及材料公示
下一篇:关于2023年下半年申请“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来晋工作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