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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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11:49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确保学院新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方法,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及《太原工业学院新教师岗前培训规定》(太工院发〔2016〕1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院新教师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接受岗前培训的人员。(包括新入职教师、参加上一期岗前培训但未完成全部环节的教师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教学实践和网络培训两部分。

(一)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包括人力资源部集中培训和各教学系(部)分散培训两个阶段。

1人力资源部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包括岗前集中培训开班典礼、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学院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新教师教学科研起步系列讲座等,对其师德师风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与综合素养进行初步的培养与提升。

2各教学系(部)分散培训

各教学系(部)为本单位每名参加培训的教师至少配备1名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新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太工院发〔201655号),对新教师量身定制培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单位新进教师学科背景,推荐新进教师到相关系(部)参加分散培训。各教学系(部)应积极接受申请,组织分散培训工作。

(二)网络培训

网络培训的教学内容以原国家教委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包括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基础知识,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参训教师报名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设的岗前培训课程,在线自主学习教师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参加集中在线考试。

、培训时间

教学实践9月至10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网络培训报名时间829日至830学习时间为911010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一)培训报名

1.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师报名参加培训;

2. 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202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附件1),并于8月31日前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工作邮箱tgjsgzc@163.com。

3. 所有参训人员务必于8月30日18:00前登录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发展在线(https://online.enetedu.com/tit),注册账号登录并报名2023年岗前培训。注册、报名、学习方法可参考《2022山西岗前网络培训学员操作手册》(附件4)。

(二)过程与考核要求

1. 每名参训教师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全部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期间将严肃考勤纪律,无故缺席培训项目达2次者,教学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

2. 各教学系(部)应切实加强培训过程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应为每位新教师建立教学档案,包括培训期间的各种文档资料:培训计划、听课记录、听课报告、教学反思与总结、录像视频、试讲评价和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为新教师教学实践评价提供依据。

3. 指导教师应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并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和掌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和要领。同时,按照培训情况与新教师共同填写《太原工业学院新教师教学实践情况表》(附件2)。

4. 各教学系(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本单位参训教师的教学实践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填入《太原工业学院新教师教学实践情况表》(附件2)。培训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和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位参训教师进行1次结业试讲,形成《太原工业学院新教师试讲评价表》(附件3)和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5. 各教学系(部)应于1010日前将每位参训教师的《太原工业学院新教师教学实践情况表》(附件2)、《太原工业学院新教师试讲评价表》(附件3)、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纸质版提交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崇德楼507室)

6. 网络培训的考查形式以考试为主,学院将按照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规定,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在线考试。

7. 教学实践考核与网络培训考试结果将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成绩合格者可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将计入个人教学档案,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教学实践考核不合格或网络考试有科目不合格的教师,需要在明年的岗前培训中补修或补考方可领取合格证书。

 

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