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太工院发﹝2023﹞63号),经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审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聘用,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要求,现通知此次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8月8日15:00来人力资源部领取本单位涉及此次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组织聘用人员按要求填写、签字,于8月10日12:00前由各单位统一交回人力资源部。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