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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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15:09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获得高校教师资格,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3531日)的学院教师。

二、认定条件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35159:0051718:00

网址: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点击页面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为山西省教育厅,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具体确认地点可在报名界面查看。《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516日至5179:0018:30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崇德楼507室)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材料。

(四)材料复审与核准认定

学院会将申请人认定材料统一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复审,经厅机关核准认定、公示,并报厅领导批准,下发认定文件,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五)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于515日到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崇德楼507)领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2、现场确认时请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四、现场确认要求”提交材料

3、申请人需将所有个人材料复制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人事代理教师的合同需要单独逐页复印,不要和其他材料缩印在一起。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除体检表、照片、复印件外,其余均需扫描成PDF电子版,现场确认时拷贝给工作人员。

 

人力资源部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