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获得高校教师资格,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的学院教师。
二、认定条件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8:00。
网址: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点击页面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为山西省教育厅,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具体确认地点可在报名界面查看。《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17日9:00—18:30。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崇德楼507室)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材料。
(四)材料复审与核准认定
学院会将申请人认定材料统一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复审,经厅机关核准认定、公示,并报厅领导批准,下发认定文件,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五)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于5月15日到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崇德楼507)领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2、现场确认时请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四、现场确认要求”提交材料。
3、申请人需将所有个人材料复制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人事代理教师的合同需要单独逐页复印,不要和其他材料缩印在一起。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除体检表、照片、复印件外,其余均需扫描成PDF电子版,现场确认时拷贝给工作人员。
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