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助推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教育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十四五”师资队伍规划,现将我院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报送材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人员
符合我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的学院教师。
二、“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
认定“双师双能型”的学院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所从事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如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翻译、网络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资格证书的。
2.具有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的。
3.近五年中有六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顶岗实践工作的。
4.参加省部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近两年在企业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且效果良好的。
5.近三年主持应用技术研究,或专利转化,或横向课题等已被相关机构或企业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
6.近五年中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到企业第一线指导学生实习或深入校内实训基地参加实践工作累计四十周以上的。
三、报送材料内容
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见附件),并对照认定条件报送相应佐证材料,报送材料应包含:
(一)支撑材料目录表;
(二)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学院聘文复印件;
(三)对应认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1.所从事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企业单位签章认可的,近五年中有六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顶岗实践工作的证明材料;
4.近五年参加省部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的合格证书(可选);
5.企业单位签章认可的,近两年在企业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鉴定意见;
6.近三年主持应用技术研究鉴定证明,或专利转化,或横向课题等已被相关机构或企业使用的完成情况评定书;
7.所在单位以及企业签章认可的,近五年中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到企业第一线指导学生实习或深入校内实训基地参加实践工作累计四十周以上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安排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照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填入申报表,于3月14日前将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报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行政楼507室)审核,申报表、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tgjsgzc@163.com。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