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98号)要求,决定在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我院教师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人员
学院各教学系(部)全体专任教师。
二、研修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
参加研修的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四、研修内容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共有5门课程,分别为“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教师关爱讲堂”、“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其中“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于2022年12月2日开放学习,其他4门课程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
学习操作方式可参考《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系(部)和全体专任教师高度重视本次研修工作。研修活动形式为线上分散培训,研修人员可在截止日期前自由安排时间进行学习,原则上要求各系(部)全体专任教师必须参加。寒、暑假教师研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鉴于部分教师未按时按要求完成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山西省教育厅已将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开展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请各教学系(部)在本次研修中做好组织动员、过程监督、考核管理工作,统计本单位参训情况,填写《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附件2),于1月5日18:00前报人力资源部工作邮箱tgjsgzc@163.com。
(三)请各教学系(部)在研修工作结束后收集、汇总本单位全体研修教师学习证书电子版,并于3月3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参加研修情况、所有的学习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工作邮箱tgjsgzc@163.com。
(四)研修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在全院范围内对各教学系(部)研修人数、获得证书人数进行通报。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