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现对编制外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人力资源部备案的所有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等次
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021年12月31日前聘用人员,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2022年1月1日后聘用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四、考核办法
(一)编外聘用人员所在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编外用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编外聘用人员对个人思想、工作能力、完成任务、出勤、工作态度、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登录太原工业学院人事管理服务平台填写考核表,操作流程见附件1。所在单位对人员进行考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各单位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把师德作为考核首要内容,采取民主测评、征求编外用工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对编外用工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五、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学校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对学校和编外聘用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考核工作的落实。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心组织,确保考核质量,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二)《太原工业学院编外用工年度考核表》(系统内打印)、考核汇总表(系统内打印)和考核报告(附件3)请于2022年12月30日18:00前由各单位统一报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