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聘任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太原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太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聘任工作补充办法》(太工院发〔2016〕81号)(附件1),针对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竞岗聘用仅限2023年12月底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依据《太原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条件》(附件2)和《太原工业学院教辅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条件》(附件3)。
三、聘用程序
聘用采取个人申报、系(部)或单位推荐、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学院聘用等程序。
个人申报时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4)一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22年12月19日18:00前报人力资源部。
四、相关说明
1、任职年限、业绩等时间统计截止2022年12月底。
2、校内评审、聘用结束后,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