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为加强我院“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完善工作,现组织学院全体教职工填报个人高校教师资格信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
学院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全体教职工。
二、填报方式
教职工个人以共享EXCEL表格的形式在线填报。在线表格链接如下:
https://kdocs.cn/l/cjccXpxc63jN
三、填报要求
1.表格中的“教师资格证种类”需填“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他类型的教师资格无需填报。
2.表格中的“教师资格证号码”“任教学科”“证书颁发日期”“颁发机构”等信息均需准确填报,其中,“证书颁发日期”要严格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写,例:“2016-07-01”。
3.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职工无需填报。
4.填报工作务必于5月12日前完成,请各单位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填报。
5.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不在身边,不方便查询,可参考《在线查询高校教师资格证编号的方法》(见附件)查询个人高校教师资格相关信息。
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