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军事理论教学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对于军事理论教学的咨询、指导作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要求,现开展遴选山西省学校军事理论专家库专家人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国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从事军事理论及相关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熟悉军事理论课教学的特点、规律、方法,具有学科领域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三)熟悉掌握国家有关军事课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授课培训、咨询评审等工作;
(四)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拥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或获得过省级以上军事理论教学竞赛奖励一等奖,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相关课题研究的负责人,在相关教学研究领域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或学术带头人等,可根据需要适当放宽入库条件;
(五)军队专家原则上应是军队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军事理论等相关教学科研的相关人员,符合军队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长江学者、两院院士等不受此限。
二、材料报送
如本单位有符合条件的人选,请于10月3日中午12:00前将《山西省军事理论专家库专家人选信息登记表》《山西省军事理论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和支撑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行政楼507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tgjsgzc@163.com。
人力资源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