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厅直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晋教人[2017]46号)文件,院属各单位请就以下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工作报告:
一、针对防治“吃空饷”专项工作,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对照《太原工业学院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太工院发[2017]30号)文件中的自查内容核实本单位职工实际在职在岗情况,挂职锻炼、借调、病休、进修培训等人员管理及考勤申报情况;
二、对照《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6]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厅直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晋教人[2017]46号)中的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检查对照检查表》。
工作报告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9月30日18:00前报送学院防治“吃空饷”领导组办公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