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我院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去年“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待新文件下发后变更),掌握评审条件,并按评审条件推荐参加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选。
2、评审条件按照“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执行,并执行我院相关规定。
3、请参加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评审人员参考《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14号”(见附件1)并于7月7日前将查重相关资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3566069@163.com)。
4、参评人员请于6月30日至7月1日 到人事处报名,7月4、5日到相应处室审核盖章,个人应报送的材料于7月6、7日报送人事处。
附:个人应报送的材料有:
①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讲师的一式3份(见附件2);申报实验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申报实验和工程系列中级职务的一式3份(见附件3)。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申报讲师的一式二份(同见附件4)(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分别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3566069@163.com);申报实验系列高、中级的填写《山西省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3566069@163.com)。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合格通知书)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中级三个模块)复印件。
⑤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论文提交“中国知网”(www.cnki.net)检索、验证,专著提交“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检索页,教材提交“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页。 |
5、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6、(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