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人社厅、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关于推荐2014年山西省第三批新兴产业领军人才人选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67号文件转发(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新兴产业(包括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业、新型材料工业、特色食品工业以及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
二、选拔条件
(一)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为带头人,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或在重点技术引进、消化、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突破,或解决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我省注册新兴产业企业,经营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市场潜力巨大,技术前景广阔,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基础稳固,已完成前期开发,拥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领军人才团队应具有业内公认的技术(学术)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不少于3人,有一套比较完善的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三、选拔推荐程序
本人申请,系部推荐、人事处、科技处审核,学院研究并报送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的人选,须按要求填报《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同时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分别填写《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创新)项目经费申报书》或《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经费申报书》,相关表格均一式12份(附光盘word格式,表格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下载,网址www.sx.hrss.gov.cn),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推荐市、部门的推荐函。
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②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研发合作协议》;
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与地方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申报日近三个月内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注册时的验资报告);
五、时间安排:请申报人员于9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