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暨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37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晋教人【2014】17号)文件精神,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学院评选等程序,顺利完成推荐工作。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1、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院团委
2、模范(优秀)教师:卫静莉(化学与化工系)
3、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高校优秀辅导员):王凯(经济与管理系)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将具体意见反馈至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电话:3566059,人事处:356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