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太工党发〔2013〕8号]文件精神,全院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经第24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教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发至各单位,请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于6月25日下午18:30前统一交回人事处。 如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汇总后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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