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职称办工作安排,现将“《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文件转发如下(见附件),目前正值寒假期间,请各单位将此通知及时告知广大教师和有关人员,并抓紧进行征求意见工作。于2月7日17:30前将本单位各方面意见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报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3566069@163.com。
上一篇: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的通知
下一篇:太原工业学院201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