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3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基层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计划是省委、省政府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实施“千人百县”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推荐相关专家,参加学院选派。
二、选派专家在基层服务期间,其原职务、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交通条件。到基层服务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可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其他事项
1、推荐人选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
2、推荐名额:各系部至少推荐1名专家。
四、请各系部务必于4月25日17: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及推荐专家本人近三年科研情况总结报人事处—人事人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