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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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2-06-19 09:03    作者:     点击: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教人[2011]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与否,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除必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在受理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1年4月17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各科成绩均达60分以上)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5、教育理论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考试参考用书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程敬恭主编,山西出版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考试参考用书为《新世纪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连秀云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7、请各单位组织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考试报名工作,需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交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写清楚本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6日,报名地点人事处—人事人才科,逾期责任及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