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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绩效工资改革与二级拨款办法
时间:2019-07-08 18:52    作者:     点击:

 

为深入推进我院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充分调动二级教学单位和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增量1000万元用于绩效工资改革,其中500多万元用于普惠性绩效,其余部分用于突出贡献奖励性绩效。经学院改革领导组和学院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普惠性500多万元进行绩效增量改革。并根据《绩效二级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对二级单位绩效拨款做出相应规定。

一、绩效工资增量改革原则

1.坚持普惠性原则。绩效增量既充分调动在职在岗教职工的积极性,又顾及离退休人员享受学院改革发展的成果。

2.坚持以岗增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既让教职工在每月都享受到绩效增量的普惠,同时又要发挥年终奖励性绩效的激励导向作用。

3.绩效分配权适度下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系、部、处)的自主分配力度。

4.统筹兼顾,逐步实施二级管理的原则。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科学设定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工作岗位职责,进行绩效二级管理;各职能处室将增量的奖励性绩效进行二级分配,开启学院绩效二级管理的运行阶段。

二、绩效工资增量分配办法

将普惠性增量500多万元按在职人员与离退人员分成二部分,在职人员人均增加约6000元/年;离退人员每人增加2000元/年。

1、在职人员一部分增量纳入逐月发放的基础性绩效中。按2019年全院教职工本人岗位绩效标准的10% 增加到岗位绩效中,随工资分10个月计发。

2、在职人员另一部分增量纳入年终奖励性绩效中,年终由各二级单位(系、部、处)根据考核情况自主分配。

3、离退休人员的增量纳入年终生活补贴中,在原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人增加2000元/年。为了让离退人员在每月都能享受到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我院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年终生活补贴改为按月(全年分10个月)发放,年终不再统一发放。

三、增量后绩效二级拨款办法

绩效二级拨款分教学系部和非教学系部二类:

(一)教学系部的拨款

1. 教学系部拨款由专职教师的教学绩效、科研绩效和非专职教师的任务绩效三部分构成。

(1)教学绩效:2018年全院教学工作量约25.3万个教分,其中:理论+实验+实践工作量约21.8万个教分,其他工作量约3.5万个教分。具体拨款分二部分:

1理论+实验+实践的拨款办法

专职教师的教学绩效按各教学单位超基本工作量与超教学单价进行拨款。教学系部教学绩效拨款=(各教学单位总工作量-本单位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超教学单价

2其他工作量的拨款办法

其他教学工作量均属于普通教学辅助工作,工作性质基本一致,暂按2018年超教学课时平均单价进行核拨,拨款至各工作任务承担部门进行二级分配。

(2)科研绩效:按各教学系部专职教师上年度科研绩效总量进行拨款。

(3)非专职教师的任务绩效:按本单位实有管理人员、教学兼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任务绩效进行拨款。

2.2019年我院首次进行绩效工资二级分配,为了保证各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总额,首次拨款按2018年本单位教职工年终业绩绩效总量作为拨款基数,加上各教学单位超教学绩效进行核拨。该办法作为2019年二级单位绩效分配过渡方案,今后逐步过渡到按教学单位实际工作量进行拨款。

3.拨款金额暂依据2018年全院教学工作量进行计算,待2019年教学工作量确定后,实行多退少补。

(二)非教学单位任务绩效的拨款

2019年年终任务绩效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由学院统一发放。年终绩效增量部分按照本单位现有各类岗位全年岗位绩效的10%拨款至非教学单位,由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和教职工全年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分配细则,进行自主分配。

(三)辅导员绩效的拨款

2019年全院辅导员绩效根据上一年度全院辅导员绩效总量进行拨款,由学生处进行二级分配。

 

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