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自2019年1月起,各单位自主发放的奖励性绩效需统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xxx绩效工资发放表》,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按财务部门报账程序进行发放。
注:《太原工业学院xxx绩效工资发放表》于人事处或财务处官网“下载专区”中下载。
人事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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