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并依据我院《太原工业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太工院发〔2016〕33号)和《太原工业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相关规定》(太工院发〔2018〕52号)文件精神,现报送2019年度在职攻读博士计划,并于3月1日下午17:00前将2019年度在职攻读博士计划(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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