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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各单位非编用工的规范要求
时间:2020-05-20 16:39    作者:     点击:

    根据学院领导指示要求,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我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结合《太原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对全校各单位非编用工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

    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及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及回头看的要求,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

    1. 单位申请。拟用人单位向人事处书面提出编外用工申请,人事处对拟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情况报分管院领导;

    2. 合理性论证。人事处牵头组织拟用人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对用工申请进行合理化论证;

    3. 风险评估。人事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用工申请进行风险评估;

    4. 将初审通过申请连同合理性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提请院长办公会决策执行;

    5. 待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人事处负责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二、各单位对现有编外用工必须按以上程序进行规范;

    三、对于未经以上规范的用工,由各单位自觉限时清退。

    四、今后各单位编外用工须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执行,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不规范用工,凡出现不规范用工情况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