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人2017[59]号)(见附件),请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人事处下载专区)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9年6月25日18:00前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351-3566069
2019年6月21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8-2019第二学期外聘教师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统一绩效工资发放表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