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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太原工业学院2018年晋升副教授以上职务学术答辩工作安排
时间:2019-01-14 20:19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现将我院晋升副教授以上职务学术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2018年申报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通过学科评议组人员

二、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2019年1月16日(本周三)上午8:30下午1:00

地点:太原工业学院西区17号楼大学生创业基地三层

三、参加答辩须提供的材料

1.答辩书1份。申报答辩的学科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和拟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

2.任现职期间、近5年来的学术技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千字,用A4纸打印2份)。学术技术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学术答辩论文要求。提供发表在高水平期刊上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且符合查重要求的两篇论文作为答辩论文,填写到答辩书的相关栏目中,同时将论文各复印2份(封面、目录、内容、封底)。

4.以达到评审条件要求的成果及论文直接晋升职称的教师,申报条件中包含论文的,论文要求同上,同时需提供成果详情报告2份;申报条件中不包含论文的,需提供成果详情报告2份。

5.凡参加上年答辩、评审未通过者,今年答辩时须提交新论文,否则不予接收申报答辩。

四、答辩形式

各申报人员答辩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包括本人自我介绍和学术答辩两个环节:

1.本人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学历学位(在何校取得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所解决的理论实践问题、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点。

2.学术答辩。学术答辩以问答为主,主要考察参评人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其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拟出三道答辩题,由答辩者从中选择两道题回答。参评人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参评人和评委可书面呈高评会裁定。

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允许同组参评人员旁听。

五、答辩组专家构成

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答辩专家均从外校同行专家中选聘。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学术答辩的相关要求,为便于掌握整体平衡和把握优秀和淘汰比例,我院根据今年具有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学科参评人数(33人 )和涉及学科(14个 )的情况,安排2个答辩组,分别为:理工科组和其他学科组。每组评委人数为7至9人,从中推荐1名组长主持答辩工作。

六、评分规则

答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论文、科研(教研)学术水平评价占50%,答辩成绩占50%。答辩结果分为三档:优(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答辩实行末尾淘汰。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各组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结果使用

学术答辩结果提交高评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答辩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向评委会推荐。

2.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

3.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八、参加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人员请提前三十分钟到达答辩会场等候并进行抽签,根据实际进度参加答辩,逾期不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提纲进入答辩现场。进入答辩现场后要关闭手机,保持答辩现场安静。

3.申报外语专业者原则上用外语答辩。

4.答辩人应自觉维护评审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得干扰评委正常评审工作,不得请托任何关系人给评委打招呼,不得采取其它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方式、办法等干扰评审工作。凡有违反者,经劝阻无效的,取消其答辩成绩。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等行为者的,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