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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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21 07:19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晋人社职字[2011]42号”文件及省教育厅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我院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晋人社职字[2011]42号”文件,掌握各类人员的评审条件,并按评审条件推荐参加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选。

2、教师系列评审条件按照“晋人社职字[2011]42号”文件执行,教辅和其它系列参照“晋人社职字[2011]42号”文件和相关厅局当年下发的评审条件,并执行我院相关规定。

3、参评人员到人事处报送材料的时间为: 6月22日至7月4日。

附:个人应报送的材料有:


①申报教师职务的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申报教辅及其它系列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到人事处买领,到相应处室审核盖章,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全面审核意见,推荐上报。申报教师高级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申报教授、副教授用A4纸打印并报送软盘),申报讲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申报讲师用A4纸打印并报送软盘),申报实验系列高、中级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并报送软盘),相关表格从我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书)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中级三个模块)原件和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有关奖项不在《评审登记表》中填写。(论文提交“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万方数据资源系统(http://www.wanfangdata.com.cn/)、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http://www.cqvip.com/)检索、验证,专著提交“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检索页,教材提交“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页。


4、评审费用:高级:350元∕人,中级30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5、“晋人社职字[2011]42号”,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可从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或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查询。

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过时责任及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