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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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教职工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1-06 07:06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全院教职工201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评优比例

2010年度全院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不含组织部考核人员)必须接受考核;各考核组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要严格控制在本考核组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

二、考核程序

全院教职工填写由人事处统一发放的考核登记表,所在单位、考核组、院考核委员会依次进行考核。

三、时间安排

1月12日前,各考核组完成对所属人员的考核工作;1月13日至1月14日,院考核委员会对全院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审定,公布2010年度考核结果。

四、考核依据

各考核组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并报人事处备案。主要对教职工德和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成效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五、考核机构

院考核委员会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事务。各考核组在院考核委员会领导下完成对所属人员的考核工作。

(一) 院考核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1.院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其他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他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组成。

2.院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全院教职工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2)审核基层单位及考核组意见;

(3)审核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负责对各考核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考核组的划分及职责

1.考核组的划分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结合各类人员工作特点,院考核委员会下设二十一个考核组,具体为:

(1)机械工程系考核组;

(2)电子工程系考核组;

(3)自动化系考核组;

(4)化学与化工系考核组;

(5)计算机工程系考核组;

(6)环境与安全工程系考核组;

(7)材料工程系考核组;

(8)理学系考核组;

(9)管理工程系考核组;

(10)外语系考核组;

(11)设计艺术系考核组;

(12)经济与法学系考核组;

(13)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考核组;

(14)体育与素质拓展部考核组;

(15)继续教育部考核组;

(16)教务科技考核组;

(17)图书馆考核组;

(18)后勤考核组;

(19)机关党群考核组;

(20)机关行政考核组。

(21)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考核组。

其中:教务科技考核组、后勤考核组、机关行政考核组及机关党群考核组分别以党总支为单位组成,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组的职责

(1)负责制定所属人员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2)负责对所属人员考核、考核评价及考核结果的审定等工作;

(3)负责所属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复查、审核工作。

六、年度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年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1. 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可作为下一年度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依据;
2.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人员,下一年度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给予告诫;

3.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下一年度不能增加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辞退。

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及每一位教职工要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各考核组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坚持以民主评议为主的考核程序,若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学院考核委员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无故不接受考核的人员按不称职对待。

(二)各基层单位及考核组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绩效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和工作努力程度进行评定,要坚决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要确实做到,通过考核把真正的优秀人员选拔、推荐出来,进一步带动和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各考核组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接受群众监督,听取反馈意见,同时注意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考核结果要及时报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并附考核报告及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报告及考核结果汇总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四)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考核时间安排进行,规定时间完不成考核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